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77号贵阳银行大厦5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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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宗权先生于2019年7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该辞任自2019年7月8日起生效。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邓勇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董事张涛涛先生、曾军先生、洪鸣先生、朱慈蕴女士、刘运宏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代娟女士、陈立明先生、朱山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静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正海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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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夏玉琳女士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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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喻世蓉女士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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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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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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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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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4、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郭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