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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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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9-04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人,会议由牛钢先生主持,公司总裁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公司2018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预计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9.39亿元左右,其中,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2.97亿元左右,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4.44亿元左右,委托管理0.08亿元左右,房屋租赁1.89亿元左右。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牛钢回避表决, 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43)。

  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内容“董事会(董事局)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更改为“董事会(董事局)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13票,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44)。

  三、《关于增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修订《公司章程》为前提,增选两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栗利玲、吴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增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13票,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星期四)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第一至三项议案以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增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3票,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45)。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新增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栗利玲,女,1973年出生,党员,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2003年至2017年,任职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2017年至今,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邦保险集团接管组成员,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吴波,男,1976年8月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1998年至2005年,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2006年至2011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运用部;2011年至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第七批援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4年至2017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制度综合处。2017年至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成员。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国团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数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人数构成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战略决策水平和执行力,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4日

  股票代码:600694          股票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9-043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牛钢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为以前年度交易的延续,新增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决策合法、规范、准确,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为人民币9.69亿元左右。2018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7.54亿元,其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人民币1.81亿元,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人民币3.99亿元,委托管理人民币0.07亿元,房屋租赁人民币1.67亿元。

  单位:万元

  ■

  ■

  ■

  (三)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在公司2018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预计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9.39亿元左右,其中,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人民币2.97亿元左右,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人民币4.44亿元左右,委托管理人民币0.08亿元左右,房屋租赁人民币1.89亿元左右。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业务,延续以往的交易,公司已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大商集团(庄河)千盛百货有限公司、抚顺大商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大商新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了《商品采购配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可能新增的交易,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具体协议,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发生预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主营业务: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专控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仓储;场地租赁、柜台租赁;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销售;书刊音像制品销售;金银饰品、珠宝首饰的销售;食品加工;钟表维修服务;经营广告业务;酒类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鞍山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696,784.64万元,净资产:1,265,281.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96,574.22万元,净利润:116,151.11万元。

  2、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7号

  注册资本:6154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津开商沅商贸有限公司、大连保仓商贸有限公司、牛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013,762.18万元,净资产:1,469,686.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79,605.24万元,净利润:142,944.02万元。

  3、中兴—大连商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志良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街42号

  注册资本:1500万

  主营业务:场地;柜台出租;百货、移动电话销售;物业管理***日用杂品、建筑材料、钢材、木材、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金银首饰(限零售)针纺织品、五金交化工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599.75万元,净资产:  2,013.55万元,营业收入:1,262.02万元,净利润:917.54 万元。

  4、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7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项目投资;仓储;经营广告业务;企业管理策划;市场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06.82万元,净资产:10,006.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63万元。

  5、抚顺大商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益

  住所: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24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项目投资;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场地、柜台、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针织品、纺织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移动电话、通讯器材、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杂货、办公用品、钟表眼镜、照相器材、工艺美术品、劳保用品、水暖器材、建筑材料、珠宝首饰、汽车(除小轿车)、汽车零部件、汽车清洁用品、酒、文具用品销售;复印;打字;摄影;扩印;干洗熨烫;家用电器修理;存车服务;服装制造;图书、报刊出租;音像制品零售;图书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抚顺大商物流配送经贸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8,211.90万元,净资产:1,743.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576.90万元,净利润:993.52万元。

  6、大连大商潮店乐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全玮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22-38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化妆品、日用百货、摄影器材、汽车饰品、母婴用品、家居用品、文体用品、电子产品、汽车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按摩器材、医疗器械、健身器材、办公设备、音响设备、宠物用品、图书、音像制品、家用电器、金银珠宝、钟表、眼镜及配件、建筑材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的销售;烟的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汽车现场维修;汽车租赁服务;礼仪庆典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家用电器现场维修;教育信息咨询;人才信息咨询;公关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演出经纪服务;国内货运代理;经营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含报关报检);摄影摄像服务;经营广告业务;餐饮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摊位租赁;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天河大厦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6,663.60万元,净资产:20,921.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114.54万元,净利润:-45.94万元。

  7、大商集团(庄河)千盛百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文龙

  住所:庄河市兴达街道前进委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日用百货、劳动用品、商业物资、非直接入口食品(水果、蔬菜、水产品、肉类、粮油)、直接入口食品(肉类)经销(专项商品按规定);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及网上销售;金银饰品收购、加工、销售,食品加工、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限50吨以下),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口分销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柜台出租,展览策划,通讯器材、家用电器销售,房屋、场地出租,餐饮服务,停车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613.27万元,净资产:1,103.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393.73万元,净利润:-16.65万元。

  8、大连大商新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欣刚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街40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咨询及产品开发、技术转让;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节能设备安装、现场维修(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306.62万元,净资产:5,309.41万元,营业收入:2,252.88万元,净利润:1,285.42万元。

  9、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春洪

  住所:桂林市中山中路37号

  注册资本:2300.72万元

  主营业务:商业零售(含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保健食品、国内版书报刊、音像制品),商业投资,商业店铺开发、经营管理,物业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涉及前置许可或行政审批的项目除外),企业管理及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及制作、发布,门面出租,组织国内产品出口和自营商品的进口业务(不含指定经营产品及国营贸易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限家电以旧换新);药品经营。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市商业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7,941.60万元,净资产:14,486.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7,077.93万元,净利润:728.38万元。

  10、大连大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欣刚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街40号10层北侧

  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营业务: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900.41万元,净资产:319.96万元,营业收入:325.39万元,净利润:-130.04万元。

  11、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连阁

  住所:辽宁省东港市大东区迎宾东大街一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服装,百货,鞋帽,针纺织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照相器材,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粮油,烟酒,家用电器,劳保用品,图书,音像制品,首饰,工艺品,文化用品,厨房卫生间用具,皮具,鲜花,农副产品;干洗织补,钟表维修,靴、鞋修理;首饰加工;房屋柜台租赁,广告牌租赁;餐饮服务(只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589.31万元,净资产:-536.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596.91万元,净利润:12.65万元。

  以上各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数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6.08%股份,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大连大商潮店乐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庄河)千盛百货有限公司、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货有限公司及其他部分关联方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子公司或与其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公司董事长牛钢先生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抚顺大商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大商新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他部分关联方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分、子公司或与其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且有充足的现金流,与本公司交易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无法支付公司款项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购买、销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已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大商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庄河)千盛百货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了《商品采购配送协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交易双方按市场价格确定配送商品价格,结算周期为一个月,具体交易按照协议安排执行。

  (2)房屋租赁

  公司已与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大连大商集团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盘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约定租赁范围、租期、定金、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公司与各关联方均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3)委托管理

  公司已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协议》,公司按月向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托管人员每月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费用总额的50%。

  2、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委托管理和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3、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调查并进行相应价格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利用规模优势,降低营业成本,节约经营费用。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关联方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9-044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人数构成调整前后详细情况

  调整前:董事会(董事局)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

  拟调整后:董事会(董事局)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

  四、本次变更的影响

  公司此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治理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8日 上午9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十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7日

  至2019年8月8日

  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7日15:00至2019年8月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9年7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1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人)可到公司证券部现场登记,也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2019年8月7日下午16时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7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6:00。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参会规定: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内登记,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入场。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8月7日15:00至2019年8月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6、联系电话:0411-83880485

  7、传真号码:0411-83880798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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