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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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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3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佛塑科技”)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1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柳州华工百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华工百川新材料公司”)、桂林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华工百川公司”)、柳州市华工百川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华工百川橡塑公司”)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次诉讼”)作出一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正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工百川偿还欠付委托贷款本金6,580万元及相应利息,以及公司对华工百川持有的54项专利及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股权享有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权。

  上述诉讼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19年3月14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诉讼进行公开审理,并于近日出具(2018)粤01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华工百川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塑科技返还借款本金6,580万元;

  (二)被告华工百川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塑科技支付利息(截至2016年9月29日的利息为3,476,540.53元,从2016年9月30日起利息以6,58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8.217%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三)当被告华工百川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义务时,原告佛塑科技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华工百川、柳州华工百川新材料公司、桂林华工百川公司、柳州华工百川橡塑公司名下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专利权质押登记号:2015990000641、2015990000604、2015990000603、2015990000605);

  (四)当被告华工百川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义务时,原告佛塑科技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华工百川持有的被告桂林华工百川公司100%的股权、被告柳州华工百川新材料公司100%的股权、被告柳州华工百川橡塑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被告柳州华工百川新材料公司持有的广州百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88,182.7元,由被告华工百川、柳州华工百川新材料公司、桂林华工百川公司、柳州华工百川橡塑公司共同负担。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019年6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华工百川的另一合同纠纷案(此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进行公开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华工百川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1,580万元,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此项财务资助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790万元。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履行完毕,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1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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