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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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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终端产品的流行趋势从商务风格向运动休闲、快时尚、轻奢等风格转换,产品的体验性、功能性、时尚性、个性化成为消费者选择的重点,而部分下游品牌客户未能准确把握潮流趋势,销量逐渐萎缩,为此公司积极调整客户结构,利用产品研发优势和技术服务优势切入新的领域,目前新领域客户仍在逐步拓展中,优化效果有待逐步体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0,130,289.09元,对比去年同期下降9.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36,174.8元,对比去年同期增长105.69%,主要是公司主动放弃部分低利润产品订单,通过技术研发增加产品附加值;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001,928.95元,对比去年减少-193.1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皮料增加,支付原料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1)经营管理方面

  坚持事业部总经理负责制,以事业部为利润中心,各个事业部以其主打的产品风格对接市场,加快反应速度,满足当下市场多批次、小批量、多种类订单需求。明确公司各部门的职能权限,进一步理顺管理流程,强化关键点的控制,提升管理效率。

  在现场管理环节,生产部门与技术部门深入沟通,针对不同产地牛原皮的特性,有针对性的制定工序要求和作业标准,技术参数设定精准,现场操作规范执行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并对问题成因进行梳理,形成技术解决方案,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2)品牌营销方面

  面对下游市场产品向差异化、个性化、时尚化、功能性的转变,公司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在稳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以技术研发和服务作为切入点,在商务休闲、运动、轻奢、快时尚、童鞋等领域探索新客户,目前已与中国利郎、安踏体育、上海雅氏、地素时尚、大东、珍选国际(童鞋品牌balabala)等客户建立合作关系,通过配合下游客户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打样,增加客户粘性。

  2019年6月公司在温州举行2020年春夏新产品发布会,通过模特儿走秀,以及现场在成品皮革和皮鞋上DIY涂鸦的形式,向客户展示公司产品的多样性、新颖性、功能性,让客户了解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从原有的单一材料供应商转变为以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品牌服务商,更好的帮助下游客户解决问题。

  (3)外销方面

  公司引入外销团队后,通过平台优势和销售渠道快速整合,经过产品打样、验厂等环节评选后,成功进入多个国际品牌的供应商目录,公司与国际品牌经过前期的合作后,公司的产品设计和交期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且供应稳定,双方的合作基础进一步夯实,订单量对比去年同期有了进一步提升。

  (4)技术研发方面

  公司利用企业技术中心平台与科研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报告期内与四川大学针对鞋面革抗菌、防霉性能不持久,抗菌防霉皮革易引起皮肤刺激等问题,共同开展“抗菌防霉亲肤鞋面革的研制”项目。以提升皮革撕裂强度为目标,共同开展“基于纳米纤维的皮革撕裂强度增强剂的制备与应用”项目。在清洁生产方面研制了废牛毛制备蛋白填料技术和废革屑制备蛋白填料技术,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经过改性回用于生产,既减少污染又节约成本。

  事业部的研发团队根据当下市场需求,开发了无铬鞣皮革、压花包袋皮革、耐水洗皮革、擦色皮革、光变皮革、温变皮革等新产品,拓展皮革应用的新领域。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①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②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③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①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取得福建宝泰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皮革”)51%的股权,合并成本为现金484.12万元,根据评估确定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484.12万元,购买日确定为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宝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2.87万元。

  确定购买日的依据:

  2019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福建正隆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瑞森皮革以自有资金484.12万元收购福建正隆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9年4月29日,福建正隆投资有限公司在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同时福建正隆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福建宝泰皮革有限公司。2019年5月9日,瑞森皮革支付收购价款484.12万元,占收购总价款的100%。综上所述,瑞森皮革在2019年5月31日已经控制了宝泰皮革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故本公司以2019年5月31日作为收购完成日。

  ②合并成本及商誉

  2019年5月,本公司以现金484.12万元收购福建宝泰皮革有限公司51%股权,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484.12万元。

  ③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宝泰皮革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如下:

  ■

  说明:购买日,宝泰皮革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主要依据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福建正隆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福建正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市场价值资产估报告》(闽联合中和评报字(2019)第5022号)。宝泰皮革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其公允价值系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确定。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9年7月9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20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柯金鐤先生出差,委托董事蔡建设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并通知债权人;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本次回购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8)办理其他及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次关联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0号)核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非公开发行A股61,510,16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15,978,294.62万元,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6,007,211.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9,971,083.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351ZA003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019.2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272.3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6,977.84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294.54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61.02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9,000万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85.7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

  注: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的用途为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中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项目,为了便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已将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存放于光大银行厦门台湾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550188000048769)中的剩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转入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开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27372680225)统一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综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405.0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517.85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管理办法于2013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后于2016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管理办法经过历次修订后,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梅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上述四家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5日发布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1)。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均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括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555.56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6年9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0,000万元。该预先投入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6)第351ZA0114号”《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进行了鉴证。

  2016年9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以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以上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9月18日7,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16年10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1日分别将合计36,000万元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7年6月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本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8日分别将合计4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9年3月21日、3月2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本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9年4月28日、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3日分别将合计39,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归还。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1,079.14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款项1,079.1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150万股(含),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302,082,162股的3.8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方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考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8.0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150万股(含),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8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6个月,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2亿元,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八)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九)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150万股(含),按照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1)按照回购总金额下限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555.56万股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2)按照回购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1,111.11万股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3)按照本次回购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150万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1,150万股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十)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6,425.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1,555.39万元,流动资产228,734.38万元,2018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74.02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21.88%。按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是6.75%、8.64%、8.74%。 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款,公司也将切实保障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按照回购股份总数上限1,150万股测算,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副总裁蔡一雷先生于2019年4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4,000股,交易均价15.48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2019年7月20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其未来六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如适用)

  不适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则进行披露及注销,届时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将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并通知债权人;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本次回购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8)办理其他及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有必要实施本次回购股份。

  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150万股(含),回购价格合理公允。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方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事项后,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实施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前款规定的公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

  (4)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

  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皮业”)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睢宁支行”)申请额度为4,500万元(肆仟伍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

  住所:睢宁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号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企业法人:孙辉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利用清洁化技术从事原皮、蓝湿皮的加工,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高档皮革(沙发革、汽车坐垫革)的加工,皮鞋、皮箱、皮包及其他皮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皮革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兴宁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兴宁皮业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兴宁皮业向江苏银行睢宁支行申请额度为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兴宁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或法律风险。

  五、关于已审批对外担保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为兴宁皮业向江苏银行睢宁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现该授信已于2019年5月到期,本次兴宁皮业重新向江苏银行睢宁支行申请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董事会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56,000万元(其中董事会已审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6,000万元),银行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48,000万元(其中银行已审批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8,000万元)。银行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0.7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关联担保

  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国际”)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申请500万美元(按照1美元兑7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3,500万元)的授信,由公司和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关系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故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GYE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99-203号东华大厦12楼 1203室

  注册资本:129.39万美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进出口贸易

  兴业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兴业国际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申请500万美元(按照1美元兑7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3,500万元)的授信,由公司和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无需就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有利于全资子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支持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5万港币(折合人民币 6.42万元)。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拟与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东江环保”)签订《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交予兴业东江环保处置,其中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万元,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2019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38万元。

  公司拟与晋江市务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务实环保”)签订合同,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铬废料委托务实环保处置,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3万元。

  2、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同时担任兴业东江环保的董事长,为公司董事孙辉永先生兄弟姐妹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业东江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兴业东江环保签订《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将公司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交予兴业东江环保处置,构成关联交易。

  因孙辉跃先生担任务实环保董事,此外孙辉跃先生间接控制务实环保,孙辉跃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配偶的弟弟,同时也是公司董事兼总裁孙辉永先生的哥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务实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与关联方兴业东江环保签订《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交予兴业东江环保处置。

  同意公司与务实环保签订合同,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铬废料委托务实环保处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5、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情况

  (一)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34A225XR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东桥镇)

  法定代表人:温玮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含工业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兴业东江环保资产总额人民币33,033.9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2,380.26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9,653.6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661.4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1.02万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兴业东江环保资产总额人民币34,217.2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2,566.34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11,650.87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4,897.2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97.19万元。(2019年1-6月数据未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同时担任兴业东江环保的董事长,为公司董事孙辉永先生兄弟姐妹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业东江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兴业东江环保具备处置工业废物(液)的相关资质,公司董事会认为兴业东江环保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晋江市务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江市务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000088H28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安东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青山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环保设备生产技术的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化工产品废弃物治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回收:矿物油、润滑油(不含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制造:皮革制品(不含原皮、蓝湿皮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务实环保资产总额人民币1,410.4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71.09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1039.4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47.1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40万元。(2018年度数据未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孙辉跃先生担任务实环保董事,此外孙辉跃先生间接控制务实环保,孙辉跃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配偶的弟弟,同时也是公司董事兼总裁孙辉永先生的哥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务实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务实环保为保具备处置含铬废料的相关资质,公司董事会认为务实环保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兴业东江环保的合同主要条款

  兴业东江环保向兴业科技收取处置格栅渣的费用为3,000元/吨(含税),预计到2019年底委托处置量不超过70吨。

  运费标准: 1-5吨运输车,运费为1,500元/车次; 10-16吨运输车,运费为1,700元/车次; 16-30吨运输车,运费为3,150元/车次。

  兴业东江环保向瑞森皮革收取处置铬粉袋、化验废液、废机油的费用为3,500元/吨(含税),预计到2019年底委托处置量不超过43吨。

  兴业东江环保向瑞森皮革收取处置格栅渣的费用为3,000元/吨(含税),预计到2019年底委托处置量不超过50吨。

  运费标准: 5-10吨运输车,运费为3,000元/车次; 10-16吨运输车,运费为4,500元/车次; 25-30吨运输车,运费为8,000元/车次。

  上述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公司与务实环保的主要合同条款

  兴业科技将含铬废料委托务实环保处置,处置费用为950元/吨(含税及运费),预计到2019年底委托处置量不超过850吨。

  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含铬废料等交予关联方处置,能够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减少废物(液)的危害性。此次委托关联方处置费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含铬废料等交予关联方处置,此举能有效防止污染,能够减少废物(液)的危害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19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7日15:00至2019年8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议案1、议案2、已经于2019年7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7月23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6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4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7日15:00 至8月8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_______  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7月9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7月20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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