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原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融境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融境”)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2019年7月19日收市后),上海融境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10%变为4.999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于2019年7月1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融境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的告知函》,获悉上海融境于2019年7月18日至7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8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0%。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融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10,000,000股变为254,109,100股,持股比例由6.10%变为4.999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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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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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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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融境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融境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融境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融境《关于大宗交易减持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