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07月19日接到大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函告,获悉瑞丽湾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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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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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持有公司股份997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5%,累计被质押的股份为9972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7.95%;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为9972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7.95%。
4、控股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瑞丽湾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瑞丽湾持有公司股份997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5%。本次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冻结通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1882号;
5、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9)粤03民初1882号;
6、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辽01民初745号。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