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3)。
一、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赛隆”)和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分别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和民生银行珠海人民路支行认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3,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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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和民生银行珠海人民路支行均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其他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委托资金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及民生银行珠海人民路支行理财产品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其他理财产品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A7及回单;
2.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A8及回单;
3.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尊享版(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及回单。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