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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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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欣旺达惠州动力签订保供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保供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付诸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次协议签署如最终完成履约,协议期内,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积极影响。本次协议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9年7月19日与欣旺达惠州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惠州动力”或“甲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采购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事宜签署《保供框架协议》。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采购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欣旺达惠州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9日

  注册地址:博罗县园洲镇东坡大道欣旺达产业园1、2、3、12、13、14、15A、15B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梁锐

  注册资本:16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4WHXLG02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兴办实业;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普通货运;电池、充电器、精密模具、精密注塑、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

  主要股东: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07)持有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欣旺达惠州动力为本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及期限

  乙方同意向甲方销售锂电池隔膜产品,甲方同意购买乙方生产的锂电池隔膜。乙方承诺在2019年至2023年协议期间,保证向甲方供应10亿平方米锂电池隔膜。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的具体交易以甲方出具的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订单为准,该订单涵盖具体数量、规格、交货时间、价格、验收等信息。乙方承诺交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20天内,按照甲方要求的供应量和供应频次开始交付,具体以甲方订单为准。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2019 年06月06日起至 2023年06月05日。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双方可就协议续签事宜进行磋商。

  2、采购订单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一个工作日内盖章回传,乙方如对订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接受《采购订单》的全部内容,即乙方在收到《采购订单》后两个工作日既不回传也不提异议的,该《采购订单》即从发出之日起生效。

  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生产能力,在甲方后续有滚动订单需求的情况下,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弹性供货需求,以配合甲方由于客户需求变化而对采购订单的交期、数量的变更,甲方有权提出包括提前、推迟及取消订单的要求而不构成违约。

  3、产品交付

  产品的交货日期和交货地点,以《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依本协议、订单所要求方式及交货日期履行,若上述文件所载各项交易条件有不一致时,双方同意以双方最后时间达成的书面文件信息为准。乙方应依双方约定的交货办法交货。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4、价格及支付

  产品价格依双方最终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所有产品价格应以乙方提交的报价并经双方正式的书面确认为依据。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乙方所供产品的结算方式均为甲方收到发票后一定期限,均含13%增值税,支付形式为电汇或银行承兑。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深耕锂离子电池干法及湿法隔膜多年,产品获得了国内外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市场竞争力优势明显。本次协议的达成,将进一步凸显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隔膜领域的优势地位,为公司隔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进一步推广带来积极作用。

  2、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保证供应量仅为预测量,将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变动,如保证供应量最终完成履约,协议期内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积极影响。本次协议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欣旺达惠州动力产生依赖。

  4、2018年7月公司与Murata Manufacturing Co., Ltd.(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简称“Murata”)签订了《Strateg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8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年1月28日公司与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简称“孚能科技”)签订了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19年4月8日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国轩”)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2019年4月18日公司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简称“比克动力”)签订了《供货合同》,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与比克动力签订供货合同的公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亿纬锂能”)签订了《商务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暨与亿纬锂能签订商务合作协议的公告》。目前上述协议均在正常执行中。

  5、公司未来三个月不存在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2019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速源控股”)、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速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滕玉娣女士合计持有星源材质股份11,53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192,002,600股的比例为6.0084%,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7%),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10月3日(包含首尾两日)。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收到速源控股、速源投资及滕玉娣女士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7月3日,速源控股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速源控股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6个月内进行减持的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保供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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