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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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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37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37.3947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和会议审议情况

  2018年,经参与公开招标,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中标浦东新区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项目和浦东新区有机质固废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两项目”),并与工程项目发包人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环保”)就两项目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包价分别为人民币13,761.6320万元和人民币14,278.2998万元,总计为人民币28,039.9318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编号为“临2019-008”、“临2019-009”的临时公告)

  近日,因项目用地方案及投资模式调整,浦东新区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项目和浦东新区有机质固废处理厂扩建工程两项目位置互换并需相应调整总体布局,导致两项目工程量变化和原施工许可证失效。目前,浦东环保正在重新办理规划许可证,并拟重新进行上述两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鉴于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浦建集团与浦东环保就两项目分别签订合同终止协议,终止两项目原施工合同的执行;两项目已完成的桩基工程,将由浦建集团与浦东环保另行协商结算。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7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列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程。

  2019年7月13日-1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张延红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019年7月13日-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树逊先生、杜长勤先生、张延红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因项目用地方案及投资模式调整导致原施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浦建集团与浦东环保经友好协商签订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浦东环保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37.3947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合计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浦东环保为浦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浦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东环保与浦建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16,2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3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王鸿

  经营范围:对固废处理、污水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环保高新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并提供技术咨询,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污水处理及净化再利用,新能源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签订上述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是由于项目用地方案及投资模式调整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已完成的桩基工程部分,将由原合同双方按实际工程量另行协商结算,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38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结构性存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即任一时间点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结构性存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即任一时间点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周转情况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一、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近期利用存量资金做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存量资金所做银行结构性存款均保本无风险。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做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使用该资金做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做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实施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截至2019年第二季度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345,3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60,5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39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第二季度,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数量总计为35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26,856.6106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9.38%,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1.56%,按业务类型细分,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第二季度末,公司不存在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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