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及2019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审批2019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向各有权监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本授权有效期自议案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本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香港证券”)及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订立购买协议,内容有关发行人发行7,500万美元利率为8.625%的高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高级债券”或“本次发行事项”)。
本次高级债券拟于2019年7月24日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在满足相关条件后,本次高级债券将会和发行人于2019年4月8日发行并将于2022年4月8日到期的1亿美元高级债券合并。
一、本次高级债券发行概况
近日,本公司、发行人及中金香港证券、摩根士丹利订立购买协议,内容有关发行人发行7,500万美元利率为8.625%的高级债券。本次高级债券由本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中金香港证券及摩根士丹利为本次发行事项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兼联席牵头经办人。
二、本次高级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发行规模:7,500万美元
3、债券类型:固定利率高级债券
4、到期日:2022年4月8日
5、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8.625%,每半年支付一次
6、适用法律:美国纽约州法律
三、本次高级债券的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发行本次高级债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并为建立境外市场良好信用打下基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