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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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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9-06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8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7月8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董事袁忠民先生因病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拟任)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4)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9-06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曾逸先生的辞职报告,曾逸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曾逸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曾逸先生辞去副总经理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曾逸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2019年7月17日,曾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2,629,50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3.65%,曾逸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附件:

  易波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中欧EMBA在读,深圳市南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1994年7月至2010年10月在中国长航集团下属公司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深圳长拓石油海运有限公司、深圳长航滚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部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2010年10月至今在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易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易波先生现通过喀什众智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57,504股,占总股本0.03%。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易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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