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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李素明先生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现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专注于履行好总裁职责,李素明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李素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素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长李剑波提名,聘任杨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李素明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杨洁女士,197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任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会计;1995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财务经理;1999年1月至2001年11月任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财务经理兼信托业务部副经理;2002年1月至2017年9月历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综合部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信用业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总裁助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兼任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杨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及云南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杨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杨洁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杨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及云南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杨洁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先审核无异议,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577113
传真号码:0871-63579074
电子邮箱:yangjie@hongtastock.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55号附1号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宋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宋奇先生,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1年7月进入红塔证券工作,先后在红塔证券总裁办公室、信用业务部工作;2016年3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助理;2017年2月至今历任红塔证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持工作)。
宋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具备的任职条件,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电话:0871-63577113
传真号码:0871-63579047
电子邮箱:songqi@hongtastock.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55号附1号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9年7月17日和7月1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