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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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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人及连带责任。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1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2019-022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卢雄文先生、王若光先生对以上两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定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0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王广军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宋晓阳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7月19日

  附:宋晓阳先生简历:

  宋晓阳,男,1987年7月生,复旦大学法学硕士。2013年7月至今先后于北京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百全律师事务所、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相关工作,并于2015年1月起至今任上海滚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于2015年5月起至今任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1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需要视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确定其初始分类和计量属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的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在考虑其合同现金流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后,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2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人及连带责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 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自查,在编制报表过程中,因财务人员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解不够,多计资产减值损失 7,423,260.79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 6,888,166.01 元,少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26,807.33 元,少计所得税 258,618.71 元,少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3,283.40 元。

  现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合并利润表

  ■

  4、母公司利润表

  ■

  因以上数据调整,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指标相应更正如下:

  1、“二、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

  更正后:

  ■

  2、“二、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财务数据--非经营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更正前:

  ■

  更正后:

  ■

  3、“三、重要事项--1、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更正前:

  ■

  更正后:

  ■

  4、“三、重要事项--2、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更正前:

  ■

  更正后:

  ■

  5、“四、附录--4.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

  更正后:

  ■

  6、“四、附录--4.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

  更正后: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其它内容不变。修订后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关注。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3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13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13日

  至2019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9 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

  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

  邮编:412003

  电话、传真:0731-22496088

  联系人:赵海燕

  邮箱:qjyydb@qjyy.com.cn

  3.登记时间

  2019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注意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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