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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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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43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江西融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融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思科技”)的生产经营需要,促进融思科技的业务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融思科技向中国银行南昌市青云谱支行申请7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44号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租赁公司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熊旭晴先生、李华才先生、邓志斌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大道699号聚仁国际2号楼的科技研发中心写字楼22-23F等楼层房屋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场所建筑面积共计2636.04平方米,租赁期限暂定一年,为2019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4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44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江西融思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或“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融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思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7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融思科技系国泰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西国泰利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利民”)的全资子公司,为国泰集团控股孙公司。

  国泰利民的股东分别为:国泰集团占注册资本76.25%,国泰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12.11%,贵州特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可科技”)占注册资本8.95%,赣州九纹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纹龙科技”)占注册资本2.68%。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江西融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融思科技向中国银行南昌市青云谱支行申请7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特可科技、九纹龙科技承担反担保责任。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融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聚仁总部经济园2#楼-2002室

  法定代表人:钟依权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信息化工程;互联网产品研发;机械设备加工;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销售;印刷电路板销售、制造;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增值电信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国内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网上商务咨询;机器人及配件、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橡胶、塑料模具的研发、销售;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融思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融思科技为国泰集团控股子公司国泰利民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国泰利民88.36%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融思科技申请的7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为保护公司利益,特可科技、九纹龙科技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具体担保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思科技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融思科技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下属控股孙公司融思科技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融思科技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45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东租赁公司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概述: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大道699号聚仁国际2号楼的科技研发中心写字楼22-23F等楼层房屋租赁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投资”)用于办公场所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租赁业务相关交易的累计金额为0元。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民爆投资为解决其办公场所问题,拟租赁本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大道699号聚仁国际2号楼的科技研发中心写字楼22-23F等楼层房屋用于其办公使用。上述租赁场所建筑面积共计2636.04平方米,承租价格按每月32元/平方米,每月房屋租金84,353.28元人民币,一年房屋租金共计1,012,239.36元人民币。本次租赁期限暂定一年,为2019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鉴于本次交易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民爆投资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租赁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民爆投资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40%股权,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方云

  注册资本:395,457,000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8699号

  主营业务:对民爆及相关行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民爆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民爆投资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系本公司所拥有的科技研发中心写字楼,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大道699号聚仁国际2号楼22-23F等楼层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636.04平方米。该租赁场所产权所有人为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公司与民爆投资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赁场所的租金标准以南昌市同类租赁场所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出租方:国泰集团

  承租方:民爆投资

  1、租赁场所:国泰集团出租的房屋坐落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大道699号聚仁国际2号楼22-23F等楼层房屋,建筑面积为2636.04平方米。

  2、租赁期限:租赁期暂定为一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房期限自2019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

  3、租金及付款方式

  (1)承租金额按每月32元/平方米,每月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84,353.28元(大写:捌万肆仟叁佰伍拾叁元贰角捌分整)。

  (2)民爆投资按季度支付房屋租金。

  4、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民爆投资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房屋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卫生费、电话电视网络费等费用,以及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内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相关费用。

  (2)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卫生费、电话电视网络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国泰集团、民爆投资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民爆投资经营状况正常,企业运营规范,上述关联交易有比较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及无法支付公司款项的风险。

  五、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六、 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租赁公司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熊旭晴先生、李华才先生、邓志斌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控股股东民爆投资签订《租赁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材料详实完备,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民爆投资签订《租赁合同》属于关联交易,本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该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该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关联交易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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