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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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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基金合同生效(暨基金转型)之日2007年6月12日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于自2007年6月12日起由景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9年2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情形;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巨幅波动这个词汇很好的描述了A股市场过去几年的走势特征,也在二季度再次得到体现。与其说本基金管理人关注季度间的行情变化,不如说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在优质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中涌现出来的投资机会。这种投资机会的把握需要以长期跟踪和深刻理解为前提,否则就会变成胜率大大降低的赌博式交易,而不是低估买入。我们判断A股未来波动率只会更大而不是更小,所以尽快扩展能力圈,成为本基金管理人未来重要工作。

  过去十几个季度A股基本完成了优质公司的估值修复,尤其是消费品行业,消费股的交易越来越拥挤。我们要承认,中国消费品公司的盈利能力领先全球,背后是巨大的市场、优秀的企业能力做支撑,但另一个重要背景是扭曲的消费观与易于被营销手段套路的消费群体。消费观念不会一成不变,这将是一批企业的重大风险。对于未来,我们希望投资者能够降低预期收益率,同时也对我们自身的研究提出了更高的更需前瞻性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希望能够做到在相对排名的压力之下,提高对有效持仓的研究深度和胜率,拓展能力圈。本基金宗旨只有一个,为持有人带来长期的可持续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我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7月6日起,公司总经理由罗登攀变更为谭晓冈。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

  2、《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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