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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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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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3日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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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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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6月30日)
1.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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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在建仓期;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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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在建仓期;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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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方面,2019年4、5月CPI数值涨幅明显、PPI数值中枢下行。4月、5月CPI同比分别上涨2.5%和2.7%。二季度CPI的上涨主要仍是由于食品价格上涨造成。其中,由于气候和库存因素的影响,鲜果、鸡蛋价格上涨明显;蔬菜、猪肉由于供给增多,价格均较一季度有所下跌。非食品价格保持均衡稳定,预计二季度总体通胀水平会在同比增幅2.5%以上。4月、5月PPI同比增幅分别为0.9%和0.6%,较一季度略有好转,但仍在低位徘徊。一季度国际油价、黑色、有色金属原料及加工等行业价格上涨,带动我国石油开采及下游的石化行业价格不同程度上涨,但进入5月后,外围市场相关原料行业价格走低,拖累我国同类行业增速。制造业PMI数据在一季度末显著改善后,4月回落至50.1%;5月进一步回落至49.4%,降至荣枯线以下;6月与5月持平。具体来看,6月PMI虽然仍处于临界点以下,但分项指数有所改善。中、小型企业PMI为49.1%和48.3%,分别比上月回升0.3和0.5个百分点,景气度有所好转。6月,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进,从重点行业来看,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行业的生产指数为55.6%、53.3%和52.2%,环比均有所上升,表现仍然强劲。因此,短期PMI下行是由落后产能进一步退出造成,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结果。
货币政策方面,4月12日召开的一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强调,今年货币政策在方向上维持宽松,但力度上“保持战略定力”。具体来看,删去了之前“中性”的表述,方向上体现了“逆周期调节的要求”。同时再次强调要“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不搞大水漫灌”。5月24日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依法联合对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接管,期限为一年。5月27日起,包商银行相关金融产品被冻结交易。包商银行事件短期对货币市场造成巨大冲击,但进入6月后,央行积极对市场进行货币投放,6月底市场流动性呈现近三年来最宽松状态。预计三季度央行可能会采取更为灵活的调控手段来控制市场流动性,但总体宽松的大方向应该不变。
外围市场,特朗普政府再次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发展中国家挑起贸易战,全球经济未来走势不甚明朗,市场避险情绪加重。同时由于美国国内经济进一步走弱,美联储在6月会议上直接提出年内降息的可能。对于首次降息时点选择,或取决于中美贸易谈判结果和6月美国通胀数据。全球市场再次处在由紧缩向宽松转向的关键节点。
本基金总体采取短久期,中等杠杆的稳健操作策略。配置债券主要为中高等级信用债、存单和商业银行债。操作上,本基金尽量降低组合的波动率,争取获取稳定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A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C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5月20日,本基金户数低于200户。
基金管理人已开展持续营销活动,增加基金持有人数。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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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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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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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8平安银行01(1828019)的发行主体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19年4月24日被累计罚没总计7,398,055.45元。
17民生银行01(1728004)的发行主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七项违法违规事项于2018年12月7日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3160万元罚款。广州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警告,于2019年1月23日被没收违法所得2,787,141.24元,并处罚款2,787,141.24元,合计罚没5,574,282.48元。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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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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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3日生效。
2、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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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 《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9.3查阅方式
网址:www.cpicfunds.com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