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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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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嘉兴天星海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0%)的股东嘉兴天星海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星海容”)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600,0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嘉兴天星海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股份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0%。(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及比例: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2个月内。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天星海容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自易明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易明药业股份,也不由易明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企业(公司)未履行承诺,本企业(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易明药业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易明药业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易明药业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易明药业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企业违反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易明药业所有。

  2017年5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对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做出了新的规定。根据该减持新规,天星海容原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逐步减持完毕的承诺将无法按期履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5.6条的规定“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天星海容根据本公告披露的计划减持股份不属于违反承诺的情形。

  天星海容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天星海容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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