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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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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于2019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15:00至2019年7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8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6,252,375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股份总数”)1,580,870,934股的61.754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933,349,679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040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42,902,69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39%。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6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5,113,424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88%。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0个议案,其中《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薛华先生、许英灼先生、田丽女士、程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薛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959,611,929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48,472,978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439%%。

  1.2、选举许英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959,611,925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48,472,97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439%。

  1.3、选举田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959,611,925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48,472,97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439%。

  1.4、选举程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959,611,925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48,472,97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439%。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桂建芳先生、何建国先生、刘运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以上三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桂建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976,251,375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5,112,42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2.2、选举何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976,251,375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5,112,42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2.3、选举刘运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975,797,851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4,658,900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20%。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王静女士、陈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齐振雄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976,251,375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5,112,42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3.2、选举陈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975,123,997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3,985,046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71%。

  4、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76,252,3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5,113,42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76,252,3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5,113,42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75,153,797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4,014,846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28%;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8%。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75,153,797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4,014,846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28%;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8%。

  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75,153,797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4,014,846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28%;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8%。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储备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75,153,797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4,014,846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28%;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8%。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75,153,797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64,014,846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28%;108,342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990,236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薛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许英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部分调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薛华(召集人)、许英灼、田丽;

  2、审计委员会成员:刘运国(召集人)、何建国、田丽;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刘运国(召集人)、何建国、许英灼;

  4、提名委员会委员:何建国(召集人)、刘运国、程琦。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任期均为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续聘薛华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经公司总裁(总经理)提名,聘任程琦先生、刘国祥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陈明忠先生、黄志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程琦,常务副总裁(副总经理);协助总裁(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兼华南大区总经理。

  刘国祥,副总裁(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工厂运营和投资建设业务,兼华中大区总经理。

  钱雪桥,副总裁(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技术研发,兼总工程师。

  杨少林,副总裁(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和风控业务,兼财务总监。

  江谢武,副总裁(副总经理);兼水产苗种/预混料事业部总经理。

  米国成,副总裁(副总经理);负责华南生猪饲料业务,兼生猪养殖事业部总经理。

  陈中柱,副总裁(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水产养殖业务,兼虾特事业部总经理。

  陈明忠,副总裁(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品牌形象及宣传业务。

  黄志健,副总裁(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证券、投融资及并购业务,兼董事会秘书。

  3、经公司总裁(总经理)提名,续聘钱雪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4、经公司总裁(总经理)提名,续聘杨少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5、经董事长提名,续聘黄志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黄志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9388960

  传真:020-39388958

  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2座701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聘任卢洁雯女士及杨华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卢洁雯女士及杨华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9388960

  传真:020-39388958

  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2座701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审计委员会提名,续聘陈美玉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审计机构,就本次事项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相关报告。

  经审查,中兴华事务所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查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资质,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我们认真查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资质,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以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满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专项审计要求。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计机构。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44。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简历

  一、薛华,男,工程师。1992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特种水产养殖专业;1995年获中山大学生命科学院动物学硕士学位。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和总裁(总经理)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先后担任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现代渔业职教集团理事长、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高新技术协会理事长、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广东省饲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渔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青年科学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陕西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广州市工商联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会长、广州市饲料行业协会荣誉会长、番禺区工商联副会长、番禺区厂商会副主席。先后被农业部、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和中国农学会评为“中国饲料企业领军人物”、“全国三十位优秀创业企业家”和“中国农学会农业产业化分会2012-2013年度优秀企业家”,被广东广播电视台评为“2017年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被广东省企业家联合会评为“2011年度广东省优秀企业文化突出贡献领导称号”,被广州市政协授予“广州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被广州市企业联合会评为“广州市改革开放30年企业最受尊敬企业家”,2018年被新财富评选为“上市公司最佳领航人”,荣获2018年度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二等奖等荣誉。薛华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39.7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薛华先生除与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陈明忠先生为亲属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程琦,男。2002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2005年至2008年就读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2013年至2015年就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至2010年间在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历任工艺工程师、运营经理、供应链经理及技术总监;2010年至2017年在爱索尔包装有限公司历任担任东亚太区运营总监及全球供应链总监。2017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董事、常务副总裁(副总经理)兼华南大区总经理。

  程琦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而持有公司股份7万股;程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刘国祥,男,助理研究员。1992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水产系特种水产专门化专业。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兼华中大区总经理。任湖北省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刘国祥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1.5%的股权。

  刘国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36.0170万股;刘国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钱雪桥,男,副教授,获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理学博士学位。先后主持或参加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羽毛蛋白在渔用饲料中的开发与利用”、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发课题“营养水平和营养史对鱼类生长和活动的影响、异育银鲫的摄食行为与化学感觉研究、主要淡水养殖鱼类对植物蛋白的利用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肉食性鱼类和杂食性鱼类饲料蛋白需求的比较营养能量学研究”、农业部948项目“匙吻鲟人工繁殖与规模化养殖”等,共发表论文二十多篇,其中三篇发表于国际刊物并被SCI收录。2004年加入公司,主要从事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研究及新型饲料添加剂的开发,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钱雪桥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3%的股权。

  钱雪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45.45万股;钱雪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杨少林,男,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入选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2008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开易控股有限公司(KEE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HK.02011))执行董事、CFO、联席秘书。2016年5月、6月至今分别任广东管理会计师协会监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2012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杨少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33.09万股;杨少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江谢武,男,水产养殖工程师。1992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特种水产专业,其后就读中山大学水产动物营养专业研究生班及华南理工大学EMBA。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兼水产苗种/预混料事业部总经理。任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理事、湛江虾苗协会副会长。江谢武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4.5%的股权。

  江谢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6.6780万股;江谢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米国成,男,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淡水渔业专业。201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兼生猪养殖事业部总经理。

  米国成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43.16万股;米国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陈中柱,男,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兼虾特事业部总经理。

  陈中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33.5170万股;陈中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陈明忠,男,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

  陈明忠先生除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华先生为亲属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黄志健,男,会计师,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黄志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54.9592万股;黄志健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包括但不限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卢洁雯,女,本科学历。2006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卢洁雯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7.8240万股;卢洁雯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十二、杨华芳,女,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华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6.12万股;杨华芳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十三、陈美玉,女,中山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中级审计师及中国高级会计师证书。入选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曾任职于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及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等工作;201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陈美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1.96万股;陈美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齐振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王静女士及陈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齐振雄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齐振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简历

  齐振雄,男,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先后参加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八五”攻关项目、国家攀登B计划专题和山东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发表科研论文多篇,申请发明专利多项,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进入公司以来,主要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水生动物养殖与病害防治等领域相关研究工作,有着多年的产品开发、基层养殖实践与技术推广工作经验。自2007年6月6日至今,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齐振雄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0.1%的股权。

  齐振雄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9年8月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8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5:00至2019年8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7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聘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8月1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不提供)、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全称(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称)、代理人全称;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卢洁雯、杨华芳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45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1。

  2、投票简称:海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累积投票议案,以对候选人填报的选举票数为准;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除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以外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持股份的性质和数量(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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