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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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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逸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安逸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3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发送邮件、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控部门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0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一季度债券利率整体呈现震荡走势,利率重心整体略有升高。二季度末10年国债、5年AAA中票利率分别比一季度末上行了19bp、4bp。4月至5月由于经济数据强于预期,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一季度例会增加“战略定力”、“总闸门”、“防风险”表述,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到“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市场产生央行货币政策导向边际有所收紧的担忧,利率出现了一波明显的上行。但从5月下半月起,随着中美贸易争端的升级,5月经济数据也弱于预期,利率重新步入回落。期间包商银行被接管事件有所超出市场预期,曾引发流动性的担忧,但央行持续的维稳措施最终使得二季度末平稳度过。

  本基金二季度仍以震荡市的判断,保持稳健操作,积极调仓。对部分信用利差不够的信用债进行了减持,对利率债也进行了波段性的回补操作。组合久期大致保持在1-2年的中性偏稳健水平。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安安逸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7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2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首先经济基本面维持底部震荡或者小幅下行的可能性偏大,基本面对债市影响偏正面。(1)从社融来看,前五个月社融总额比去年有一定回升,但观察社融增长结构中源于企业的部分,前五个月企业只有债券融资表现较好,但中长期贷款仍然疲弱,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只是去年的大幅下滑态势有所收敛。包商银行接管事件虽为个案,但将对中小银行的负债端构成持续压力,继而影响其信用投放。因此中期看社融存量增速要继续显著上升,难度较大。(2)上半年财政支出力度加大,财政政策发力基建托底经济意图明显,下半年财政持续发力可期。但地产周期预期见顶回落,基建主要受到地方隐性债务管控的约束,故对冲地产回落难度较大。

  其次,货币政策转向的可能性较小,流动性预计仍保持合理充裕,随着美联储可能降息,央行动货币政策也存在了空间,因此对债市影响也为偏正面。

  当然也需要看到,新增短期影响因素,比如可能提高地方债额度及财政预算,股市反弹,贸易战紧张程度暂时缓解,这些对债市边际影响均为偏负面。

  因此对后市判断仍将维持震荡市,利率下行空间略大于上行空间,信用利差可能有所向上修复。

  投资策略方面,仍以震荡市思维进行稳健操作,对信用利差空间较小的信用债,以减持并择机置换为利率债为主,同时积极配置中短久期、静态收益和利差空间均较好、信用资质也比较安全的信用债。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2018年11月9日,民生银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给予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1月9日,民生银行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等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给予罚款316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2日,民生银行因以贷收贷、掩盖资产真实质量;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6号)给予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2日,民生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审查不严格、贷款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8号)给予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2日,民生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以贷收贷、掩盖资产真实质量;贴现资金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滚动循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80号)给予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13日,宁波银行因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购买理财,被宁波银监局(甬银监罚决字〔2018〕45号)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3月3日,宁波银行因违规将同业存款变为一般性存款,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25日,江苏银行因未按业务实质准确计量风险资产等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给予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25日,江苏银行因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对授信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监督不力行为负管理责任,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银保监罚决字〔2019〕12号)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25日,江苏银行因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对授信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监督不力行为负经办责任,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银保监罚决字〔2019〕13号)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17民生银行01、18宁波银行01、14江苏银行02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17民生银行01、18宁波银行01、14江苏银行02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安逸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安逸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安逸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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