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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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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9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有效表决票9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楼定波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如下:

  调整前:

  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刚果(金)希图鲁铜矿铜钴生产线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调整后:

  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募集资金用途,并据此相应修改了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募集资金用途,并据此相应修改了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公告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现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何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另有任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其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何寅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遴选,拟提名姚敬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9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洪林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如下:

  调整前:

  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刚果(金)希图鲁铜矿铜钴生产线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调整后:

  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募集资金用途,并据此相应修改了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募集资金用途,并据此相应修改了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公告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现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更新。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92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及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修改内容

  (一)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刚果(金)希图鲁铜矿铜钴生产线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调整后:

  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二、预案主要修改内容

  ■

  董事会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93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总经理何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另有任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对何寅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楼定波先生提名拟聘任姚敬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阅姚敬金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与其所聘岗位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条件。同意聘任姚敬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姚敬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附件:

  姚敬金先生简历:姚敬金,男,1963年8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1年南京地质学校地球物理探矿专业毕业,1990年6月长春地质学院地球物理勘探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2003年6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专业毕业,获理学博士学位。自2009年7月至2019年3月任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任中铁资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9年3月兼任北京恒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8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预案(修订稿)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股票代码:600490

  二〇一九年七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方式进行。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3、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境内上市股票简称和代码、上市地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股票代码:600490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配售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四)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享有配股权利的股份数2,202,100,879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超过660,630,263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而发生变动,则配股价格下限为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八)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将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九)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取代销方式承销。

  (十)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十一)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十二)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析

  公司2016年度和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众环审字(2017)230034号和众环审字(2018)230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04192号带强调事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19年4月23日,针对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于2018年进行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对2016年、2017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阅字(2019)第304002”号审阅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预案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如无特别说明,本预案中所述“报告期”或“最近三年一期”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3月。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2)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3)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达孜鹏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鹏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鹏吉国际有限公司目前仅注册,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

  注:以上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不含存货、预付账款、1年内到期的非流及其他流动资产等非速动资产;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应收账款余额]/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6、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

  2、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79,404.98万元、800,383.46万元、827,272.37万元和875,549.28万元。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平稳增加,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保持相对均衡的增长趋势。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20%、44.25%、42.11%和45.64%,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80%、55.75%、57.89%和54.36%。

  (2)负债状况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9,008.63万元、250,949.90万元、275,916.13万元和328,299.25万元,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加。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37%、59.97%、59.25%和65.63%,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3%、40.03%、40.75%和34.37%。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81、2.35、2.13和1.85,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91、1.75、1.14和1.08,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5.43%、31.35%、33.35%和37.50%。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好,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注:2019年1-3月周转率未做年化处理。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1.33次/年、347.47次/年和528.06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较高,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回款水平较高。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04次/年、8.42次/年和16.66次/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5次/年、0.95次/年和1.74次/年,整体呈现不断增长趋势,公司整体运营情况逐步提升。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6,009.09万元、605,640.90万元、1,413,802.83万元和414,816.87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35.00%,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3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888.66万元、30,582.00万元、20,235.41万元和5,258.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44.75万元、27,858.42万元、19,842.28万元和4,282.12万元。公司整体利润水平较高,其中2018年公司利润水平较2017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系LME铜价从2017年期末约7,200美元/吨下降到2018年期末约5,964美元/吨,公司业绩受到铜价的下跌而有所下降所致。

  (五)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未来,公司继续贯彻“优势-机遇”的发展战略,以优质的金、铜、钴等在产项目为主,持续关注跟踪一系列重点矿业项目,以实现公司储量、产量和价值提升为目标,积极开展重大海内外项目并购工作。经过多年的开拓与发展,公司在刚果(金)已拥有一条以铜的采矿、选矿、冶炼为核心业务的产业链,以及在南非拥有一条以黄金采矿、选矿为核心业务的产业链。同时,公司的经营范围已延伸至新材料、新能源、贸易及金融等多个领域,未来仍将基于矿业、新能源、贸易和金融四大主要领域实施国际化、规模化、行业领先的多元发展战略,为从矿业资源的生产商、销售商,向全球领先的综合资源服务商的转型升级不懈努力。

  矿业与新能源板块将作为公司的实业核心和根基,前者公司坚持“走出去”战略,重点并购有较大资源储量和现实产量及利润的企业或项目,结合资本市场运作,重点关注有色金属、贵金属及锂钴镍等新能源产业相关新兴矿种的资源。拓宽并购思路,关注战略性股权投资机会,利用海内外资本市场的价差提升公司价值。后者将通过专业团队的长期跟踪和广泛调研,聚焦动力新能源产业相关材料的投资、研发及运营,通过自建+并购方式,快速打造国内领先的三元正极材料全产业链平台,并逐步实现资本化,未来将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产业关键材料服务商。

  四、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五、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是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具体包括采矿工程建设项目、选矿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流动资金。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奥尼金矿将建成拥有完善的黄金采选业务体系,公司在维系自身铜矿领域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切入黄金采选业务领域,大幅提升自身有色资源储备,优化产品结构,极大增强在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内的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相关法规指引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信息披露,提高募投项目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

  (二)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自开展有色金属领域的生产经营以来,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已形成了有效的管理体系和专业的生产技术团队,以保证日常高效、低成本的运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公司将持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成本管理,进一步加强南非奥尼金矿的组织机构、业务运营、财务体系、内部控制和人员安排,切实提高运营效率、控制公司整体经营风险,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提高现有业务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坚持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业务,在全球范围内布局铜、钴、金等有色金属、贵金属和新能源产业相关矿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在矿产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公司将通过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重大研发成果的生产导入,努力提升有色金属、贵金属的开采效率和产品品质,并将继续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2]43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制定并公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实施利润分配政策。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2017年11月修订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或股票股利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分红除外);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业绩增长情况、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并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7、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止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的利润为-308,460,103.79元,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止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的利润为-332,587,019.51元,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止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的利润为-267,549,103.64元,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2018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当日首次实施了回购,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16,546,200股,成交均价4.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77,122,848.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采用追溯调整前的归母净利润作为分红比例的计算基础。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含回购股份)占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的比例为41.98%,满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四)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经营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可能影响利润分配的因素,公司董事会拟订了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规范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的具体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或股票股利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分红除外);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3、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4、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业绩增长情况、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并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须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异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过详细论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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