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陕西金叶”)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裕文化”】系一致行动人关系,以下简称“重庆金嘉兴”)的通知,获悉公司股东袁伍妹女士(与万裕文化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将其持有的陕西金叶部分股份对重庆金嘉兴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了补充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原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17日,重庆金嘉兴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36,900,000股质押给国海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9号】)。
(二)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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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袁伍妹女士的股份质押是对重庆金嘉兴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重庆金嘉兴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1,813,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432%,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袁伍妹女士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5,815,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75%,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重庆金嘉兴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 质押81,809,403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53%,占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的10.6427%;袁伍妹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5,815,921股,占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的2.0575%;控股股东万裕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09,112,182股,占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的27.2036%。
二、备查文件
(一)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