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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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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周舒天女士、监事黎书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周舒天女士、黎书文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周舒天女士、黎书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周舒天女士、黎书文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舒天女士、黎书文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周舒天女士、黎书文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增补工作。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对周舒天女士、黎书文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

  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经了解获悉,近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轮候冻结,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

  经了解,因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50,500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7月11日止,罗静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全部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0.5437%;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自2019年7月12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苏州晟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

  二、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静女士被刑事拘留,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前述股份冻结的书面通知等相关文件,具体冻结原因及情况尚待核实,核实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公司股份65,30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苏州晟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

  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于2019年7月1日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19年7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轮候冻结的相关情况详见《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6)。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37%。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250,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5437%。

  四、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500股,持股比例为0.5437%,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300,094股,持股比例为28.3913%。罗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350%。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与苏州晟隽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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