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1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泸州市叙永县中船九院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叙永中船建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为叙永中船建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600万元,实际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0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九院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四局”)组成联合体于2017年中标叙永园区综合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叙永项目”,相关中标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根据中标后签订的《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PPP)模式叙永园区综合体建设PPP项目合同书》相关内容要求,于2018年6月成立叙永中船建设,叙永中船建设股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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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合作,以EPC总承包模式建设。中船九院和中铁二十四局系叙永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中船九院作为叙永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实施主体,将与叙永中船建设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和工程管理。叙永项目的合作年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周期为10年。
现因叙永项目进度需要,叙永中船建设作为叙永项目主体已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叙永县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叙永投资建设、中船九院、中铁二十四局根据各自持股比例为叙永中船建设2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叙永投资建设提供1,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中船九院提供17,6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中铁二十四局提供1,4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公告之日(不含本次贷款担保),本公司为叙永中船建设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 称:泸州市叙永县中船九院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叙永县叙永镇和平社区永宁大道42号(富丽家园1号楼)
法定代表人:徐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8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日
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融资、工程建设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维护。
(二)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叙永中船建设总资产6,335.05万元,负债总额3.62万元,资产负债率0.06%;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57万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叙永中船建设总资产6,338.80万元,负债总额-2.0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40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壹亿柒仟陆佰万元整(¥17,600万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144个月,保证合同之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7,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借款对其项目建设有直接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叙永项目的顺利推进。该借款的偿还压力在叙永中船建设可承受范围之内,中船九院为叙永中船建设提供担保是审慎、合适的,并同意将本次担保的相关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担保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九院的控股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九院实际已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中船九院为其下属公司徐州隆嘉置业有限公司实际已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1,2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9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0%。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
六、备查文件
(一)叙永中船建设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会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预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推进叙永园区综合建设PPP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按其持股比例为其控股子公司泸州市叙永县中船九院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7,6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壹亿柒仟陆佰万元整(¥17,600万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144个月,保证合同之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并授权中船九院管理层签订相关保证合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 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筹备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详见《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一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一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31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31日
至2019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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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19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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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三)登记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不发任何形式的礼品,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22385
传真:021-63141103
联系人:黄来和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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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