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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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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7年01月09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股当前估值依然较为便宜,龙头公司的盈利在未来几年确定性相对较高,我们依然认为当前是A股市场的战略机遇期。市场演变角度,二季度以来,大消费和金融行业相对市场具有显著的超额收益。资金抱团大白马趋势加强,小部分股票股价和估值均创新高,出现所谓“核心资产牛市”的情形,且仍在惯性加速中,需要紧密关注外在变量对该趋势的影响。

  在我们的具体配置上,低估值的优质价值股公司依然为压舱石,消费升级包括实物消费和数字消费依然将是我们配置的重点领域,存量经济下更细致的专业化分工领域里的细分龙头将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率 鹏华动力增长混合(LOF)组合净值增长率0.11%;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0.50%;,同期上证综指涨跌幅为-3.6198%,深证成指涨跌幅为-7.3540%,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1.207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中南建设 公司涉及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2017年11月11日,中南建设与深圳市和润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和润达”)、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瑞”)签署《深圳市罗湖区草埔城中村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中南建设与深圳三瑞分别将持有的中南(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房地产”)47%和20%的股权转让与深圳和润达。2017年11月16日,中南建设完成了转让中南房地产47%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2017年12月8日,中南建设收到交易方深圳和润达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共计金额为50,100万元,此次交易在扣除所得税影响后,股权转让产生的净利润为37,357万元,占中南建设2016年度归母净利润的92.16%。对于上述重大交易事项,中南建设迟至2018年6月7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迟至2019年1月17日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中南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7.3条、第9.3条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7.3条、第9.3条的规定。中南建设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锦石、时任财务总监钱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中南建设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处分决定如下: 一、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锦石、时任财务总监钱军、现任董事辛琦、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且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6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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