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6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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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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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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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A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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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C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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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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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08月30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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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本面,投资数据下滑,出口和消费乏力,基建对经济的托底力度加大。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量较低,房地产调控再次趋严,房地产投资从高位开始回落,加之中美贸易冲突升级,经济中期放缓趋势延续。
政策面,二季度以来,政策面的相机抉择不断加强,主要目的在于逆周期调节,熨平经济短期波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4月在年初经济失速风险的缓解的背景下,政治局会议再度强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5月包商银行被托管事件引发市场流动性分层,央行加大公开市场投放力度,对小银行进行定向降准、再贴现、SLF、增信CD 发行,以及直接增加券商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6月专项债新政发布,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基建发力托底经济。
资金面,二季度以来,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资金价格中枢下移。4月央行开展二季度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投放规模2674亿元。5月份央行宣布对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定向降准,于5月、6月、7月分别实施到位,释放资金约2800亿元。5月份包商银行被接管事件形成一定流动性冲击,不同资信主体的流动性分层现象显著。
报告期内,本基金根据市场变化,在市场出现调整时择机拉长久期,积极把握利率债波段交易的机会。在流动性宽松环境下,保持较高杠杆水平。在信用环境出现变数时,保持稳健风格,在保证流动性可控的前提下,精选中高等级信用债,实现流动性与收益的平衡。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351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8%;截至报告期末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329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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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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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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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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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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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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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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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7999
基金管理人网址:fund.picca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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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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