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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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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9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群楼四楼

  咨询联系人:王小颖

  咨询电话:0755-3802 8871

  传真电话:0755-2360 9266

  六、备查文件

  1、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近年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等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为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在2018年度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础上,按不超过30%的幅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调整。

  关联董事邱小维、KENWEI JIANHU(胡伟坚)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该计划的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1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7,633,009.8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7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47,633,009.89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904万元及相关协议约定的其他发行费用341.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754.2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泰国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30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据尾数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总计人民币189,270,487.82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147,633,009.8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520012号)。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47,633,009.8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7,633,009.89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置换行为不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7,633,009.8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520012号),其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因此,我们同意亚泰国际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5、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8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904万元及相关协议约定的其他发行费用 341.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754.2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泰国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30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据尾数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6,666.23万元。

  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7,633,009.8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网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定,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0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66,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7.49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7.29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9年7月23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亚泰转债,债券代码:128066)并于2019年5月14日上市。根据《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6,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亚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亚泰转债”转股价格为17.49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7.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亚泰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年10月23日至2025年4月17日,目前“亚泰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取得七项实用新型专利及两项外观设计专利,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保护公司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施工工艺,提高公司施工质量及效率,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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