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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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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4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5,772股,占截至2019年7月8日公司总股本的0.09%。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6日。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0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5,772股,占截至2019年7月8日公司总股本的0.0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18年6月6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113名激励对象授予了975.4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9年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9年3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204.30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19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5月23日,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6日。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19年6月6日-2020年6月5日),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

  备注:

  1、激励对象个人各期最终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各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个人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2、个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不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资格,以及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首次激励对象人数从134名调整为113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600万股调整为12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975.4万股,预留224.6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每股16.03元调整为每股7.745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涉及激励对象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由37人调整为35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4.6万股调整为204.3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6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5,772股,占截至2019年7月8日公司总股本的0.09%。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100人。

  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2019年7月8日股本结构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解锁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崇达技术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上述事项已经崇达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崇达技术本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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