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0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07月1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本变动情况、阶段性可转债转股结果情况,同意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相应进行修改。修订后的规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伏广伟先生、陈俊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提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同意提名王瑞先生、宋夏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意由王瑞先生接任伏广伟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宋夏云先生接任陈俊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瑞:男,1960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宋夏云,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分会理事,中国共产党党员。1991年7月至2007年1月在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2007年2月至2013年8月在宁波大学商学院工作,任现代会计研究所副所长;2013年9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任审计系主任、审计与腐败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此外,宋夏云先生目前还担任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19年6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47,6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9,520,000.00元,转增219,04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66,640,0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7号),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33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转股1,355股,公司总股本由766,640,000股增加至766,641,355股。
(二)其他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
鉴于以上(一)、(二)情形,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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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以及修订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30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30日
至2019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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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7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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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涛
联系电话:0573—83703555
传 真:0573—8370656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01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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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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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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