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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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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7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培荣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蒋月军先生、李专元先生、潘丰先生和周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莉敏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丁世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旨在寻找并把握资本市场战略投资机会,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范围主要为IPO(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资管计划等)、委托理财(含信托产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可进行的投资行为。

  (四)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证券投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具体如下:

  1、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性波动、通货膨胀、利率风险及外汇风险等。

  2、非系统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二)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1、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以具有良好成长性、符合公司投资战略的标的为主要投资对象。

  2、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规范投资流程,保证制度执行持续有效。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可以对证券投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从而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防范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经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本次证券投资管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实施计划等内容,能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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