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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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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9-3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54,231,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791%;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20,681,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3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54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邱坚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议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997,2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74%;反对0股;弃权23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6%。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栩律师、韩陆征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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