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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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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9-082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案件被申请人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已作出裁定。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仲裁申请人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利投资”)、海南天利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天利度假”)、海南天利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天利酒店”)的控股股东。

  3、涉案的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774,852,859.16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公司天利投资、天利度假、天利酒店在公司收购前,因与海口市人民政府就《海口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招商框架协议书》及相关协议的争议,与海南国际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天利(海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以下统称为“申请人”),以海口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就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合作纠纷事宜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中国贸仲”)提起仲裁。

  中国贸仲已作出(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514号《裁决书》,仲裁裁决确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相应款项,且被申请人应自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完毕。海口市人民政府认为中国贸仲作出的仲裁裁决内容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范围,且违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故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第四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1日、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8-134号、临2019-045号、临2019-066号公告。)

  二、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2019年7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第四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京04民特254号),裁定驳回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中国贸仲作出的(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514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第四中院已驳回海口市人民政府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但仲裁裁决内容尚未被有效执行。因此,公司目前暂无法确定具体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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