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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中陈平先生、樊剑军先生及丁发晖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或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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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10日樊剑军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58,000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8-052《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现上述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并于2019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3,058,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8年7月10日樊剑军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04,000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8-052《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现上述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并于2019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9,004,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8年7月10日丁发晖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350,000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8-052《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现上述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并于2019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7,35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平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4,383,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本次质押股份9,15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0.63%,占公司总股本的1.17%。累计质押股份22,5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90%,占公司总股本的2.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剑军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4,383,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本次质押股份4,22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52%,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2,0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累计质押股份17,336,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9.06%,占公司总股本的2.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发晖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4,38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7,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累计质押股份2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5.06%,占公司总股本的2.55%。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