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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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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9-035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21)

  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理财产品

  ■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以及 2019 年 1 月 23 日审议批准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空调营销公司及冰箱营销公司订立了2018华夏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2018华夏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2019华夏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2019华夏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2019华夏银行第三份理财协议、2019华夏银行第四份理财协议及2019华夏银行第五份理财协议,据此向华夏银行以总认购金额人民币1,260,000,000元(相当于约港币1,439,846,558.86元注1)认购理财产品。本集团动用其闲置资金支付该等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

  2018华夏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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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华夏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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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华夏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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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华夏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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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华夏银行第三份理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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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华夏银行第四份理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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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华夏银行第五份理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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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之理由及益处

  本公司认购该等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购该等理财产品的款项来自本集团的自有闲置资金,将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本集团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会影响本集团的日常运作及主要业务发展,以及不会对本公司的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不良影响。

  董事会认为认购该等理财产品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2018华夏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2018华夏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2019华夏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2019华夏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2019华夏银行第三份理财协议、2019华夏银行第四份理财协议及2019华夏银行第五份理财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条须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该等理财协议下的相关认购金额将合并计算。该等理财协议下的交易的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按合并计算基准超过5% 但低于25%。因此,该等理财协议下的交易按合并计算基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有关本公司及华夏银行的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冷柜、洗衣机、厨房电器等电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业务。

  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持牌银行。华夏银行于上海交易所公开上市。华夏银行提供企业和个人服务、资金营运、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信托和融资租赁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

  注:

  1. 此金额为按本公告内被使用的汇率由人民币兑换成的港元金额之总和。该兑换仅作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2. 此金额已按人民币计值的金额已按0.88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3. 此金额已按人民币计值的金额已按0.89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4. 此金额已按人民币计值的金额已按0.86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5. 此金额已按人民币计值的金额已按0.85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承董事会命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汤业国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2019年7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汤业国先生、贾少谦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费立成先生及王云利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金泉先生、钟耕深先生及张世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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