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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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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4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8016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8月8日、9月8日、10月8日、11月8日、12月8日以及2019年1月8日、2月11日、3月12日、4月11日、5月13日、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的公告》和《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针对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上述调查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触及13.2.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4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调查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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