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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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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5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4,000股,涉及人数为39人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1,074,103,280股的比例为0.10%,回购价格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5.61元/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000股,涉及人数为2人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1,074,103,280股的比例为0.01%,回购价格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6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1,194,000股,涉及人数为40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公司股权激励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74,103,280股,变更为1,072,909,280股。

  3、截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8月15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70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数量为3,637.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数量为476.3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市流通。

  5、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18年4月12日获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0,931,280股,变更为1,069,896,280股。

  6、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同意公司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66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7名,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数量为460.8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8月24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1,069,896,280股变更为1,074,504,280股。

  7、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8年8月22日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10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3名离职员工上述40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4,504,280股变更为1,074,103,280股。

  8、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45.41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97%。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9、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4月23日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0名激励对象:薛涛、杨盛东、吴俊杰、涂重文、张均华、蔡忠鹏、高永前、钱进、王运军、王少勇、罗翠、陈聪、杨军、谭江、何湖南、骆运阳、饶春婉、丁佳、段春晓、杨武、林远欢、任志才、王丹、何芳强、丁一玲、邹亚伟、欧发云、黄圣权、姜菊妮、钱青叶、余锦剑、杨志成、袁星星、汪孟超、马丽、胡舒琦、周荣、高贺、郭思佳、陆丰俊由于离职原因,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4,000股,回购价格为5.61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000股,回购价格为4.66元/股,本次共需回购资金人民币6,593,840.00元,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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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18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4,103,280股减少为1,072,909,28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7月10日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6,593,840.00元,系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由于回购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因此,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估算,公司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变动不大,不会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产生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59

  债券代码:127013  债券简称:创维转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创维转债”转股价格为:11.56元/股

  调整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为:11.57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9年7月12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了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创维转债,债券代码:12701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创维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共计1,194,000股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其中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1,084,000股,回购价格为5.61元/股,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110,000股,回购价格为4.66元/股。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74,103,280股减少至1,072,909,280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

  根据相关规定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应对“创维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创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56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7月12日生效。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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