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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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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163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8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2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268,685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6892%。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则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49,171,315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97%;网上发行数量为11,560,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03%。

  本次发行价格为17.50元/股。

  根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746.02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6,073,5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3,097,815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9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7,633,500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04%。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5554904%。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7月1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17.50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7月11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光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光峰科技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5,267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光峰科技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9年7月10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20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83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1,399,67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

  注:上表中各类投资者配售比例未考虑余股调整后对初始配售比例的影响

  其中余股272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光峰科技网下申购初步配售明细”。

  三、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9年7月15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9年7月16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四、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包括以下两类:(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而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光峰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家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家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两类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二)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50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11.90亿元。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超过10亿元,但不足2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4.00%,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6,00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2,720,000股,获配金额47,600,000元。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7月16日(T+4日)之前,依据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缴款原路径退回。

  家园1号已于7月5日(T-3日)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人民币8,000万元,家园1号本次获配股数4,548,685股,最终认购款项金额(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为79,999,997.44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7月16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家园1号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家园1号最终获配4,548,685股,各参与人参与明细如下: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个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

  注:以上获配金额不含战略配售经纪佣金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839453、010-56839579、0755-82492260

  传    真:010-568394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发行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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