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7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息披露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00.00万股,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45.6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3.64%,与初始战略配配售股数差额54.4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2,434.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4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2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5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454.4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18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55,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6.18元/股和4,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64,720.00万元,扣除约6,203.51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58,516.49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7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和网下申购情况于2019年7月12日(T日)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2019年7月12日(T日)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19年7月12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

  注:1、2019年7月12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