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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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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9-05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晓华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该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9-05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9-059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25号文件《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68,085股,发行价格为9.40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29,9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049,99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和信验字(2015)第0000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8号文件《关于核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55,287股,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810,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对2015年募投项目和2016年募投项目延缓实施。2015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未来18个月内完成投资建设。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计划2018年完成该项目投资总额的20%,2019年累计完成该项目投资总额的70%,2020年完成该项目建设;“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需根据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变化作进一步调研,实施进度计划延后24个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018年计划完成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0%,2019年累计完成该项目投资总额的65%,2020年完成该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2)。

  注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了“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和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项目“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4,665.85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变更用于“年产85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部分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新项目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在东阳市经信局完成了“年产85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330783-38-03-055859-000。公司于2018年1月收到东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东环[2018]40号文《关于〈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年产85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项目为“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总投资金额2,863.6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2,602.67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公司于2018 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其中“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未来18个月内完成建设。

  截至2019年7月10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102.34万元,占其投资总额的3.93%。该募投项目形成的资产公司可以继续使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总投资金额4,134.8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3,758.72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 公司于2018 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未来18个月内完成建设。

  截至2019年7月10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2,073.71万元,占其投资总额的55.17%。该募投项目形成的资产公司可以继续使用。

  3、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总投资金额16,002.61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14,543.61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公司于2018 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其中“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未来18个月内完成建设。

  截至2019年7月10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11,011.20万元,占其投资总额的75.71%。该募投项目形成的资产公司可以继续使用。

  4、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7,000万元,项目建设期2.5年。公司于2018 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其中“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计划2018年完成该项目投资总额的20%,2019年累计完成该项目投资总额的70%,2020年完成该项目建设。

  截至2019年7月10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464.38万元,占其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2.73%。该募投项目形成的资产公司可以继续使用。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由于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行业的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发生变化,不确定因素增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还需要较长时间,无法较快实现预计经济效益。为了更加合理利用现有工业用地,便于集中生产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科研技术与生产力的快速转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募投项目“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资金需求更加紧迫的“年产85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公司生产园区的整体建设规划所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85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

  2、实施主体: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4、项目总投资:25,418万元

  (二)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为25,4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3,6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775万元。本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15,114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6,704万元,其他费用709万元,预备费1,116万元。本项目除使用原募投项目“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24,665.85万元外,项目建设其余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背景情况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微特电机生产国和出口国。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分工的细化,微特电机制造企业需密切跟踪应用领域新技术的发展,了解行业最新需求及产品升级动向,与主机厂同步研发,优化突破传统工艺,提升电机效率,紧跟节能环保发展趋势,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全球采购和国际竞争。

  本项目产品为高效节能的永磁直流电机及其在轨道交通、建筑装饰、新能源汽车、康复器材产业等领域的拓展应用,项目建设符合《“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等一系列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品和技术,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本项目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拓展永磁直流电机系列产品的应用领域,提升制造精益化管理水平,针对具有市场前景的微特电机应用领域进行产业化建设,包括轨道交通、建筑装饰、新能源汽车、康复器材产业四大应用领域,全面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2、投资项目的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公司现有厂区空余场地新建生产厂房、研发检测技术中心及配套公用动力设施,新建建筑面积共66698㎡。

  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一览表

  ■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的风险。

  (2)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变化、宏观经济形势变动,以及销售渠道、业务拓展能力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会对项目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等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及治理水平。对该项目进行统筹规划,积极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分析影响项目实施的因素,及时作出应对措施,保障该项目建设实施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2.5年,第三年投产,第五年达产,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万台轨道交通门电机、60万台自动门电机、0.2万台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20万台继电器、2.8万台电动轮椅和代步车的产能,达到规模效应。达产后,年新增营业收入30,432万元,税后利润3,161万元,投资回收期8.59年,内部收益率12.55%。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顾问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三)财务顾问意见

  英洛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英洛华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财务顾问意见;

  5.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有关部门的批文。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9-06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基于工程建设需求,于2019年7月10日与同一企业控制的浙江横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意向性协议》,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15,110万元,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双方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联宜电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横店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之控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蒋岳祥先生、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均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横店控股等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横店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一心,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八仙街25号,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璜,园林古建,设备安装,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和预制构件加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91,216.13万元,净资产49,289.2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4,896.95万元,净利润3,306.41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91,907.90万元,净资产50,328.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7,208.85万元,净利润1,038.74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宜电机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横店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之控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

  (三)横店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横店建设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联宜电机与横店建设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意向性协议》,约定由横店建设向联宜电机提供建设施工服务,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双方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二)定价政策和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施工意向性协议主要内容

  发包方: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承包方:浙江横店建设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1#、3#厂房、研发楼建设及装璜工程

  2、工程合同暂定造价:该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15,110万元。

  3、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且经发包方母公司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双方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宜电机与横店建设的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联宜电机工程建设需求,且横店建设具有履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同时,此次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2019年初至披露日,联宜电机与横店建设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46.4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蒋岳祥先生、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是正常业务生产的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三)联宜电机与横店建设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意向性协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9-06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7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24日

  (七)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一号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9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7月29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96号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96号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艳  赵娜

  联系电话:0351-6080338   0579-89327235

  传    真:0351-6080065   0579-89327235

  邮    编:322118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附后。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0795

  (二) 投票简称:英洛投票

  (三)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7月31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注2: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注3:上述议案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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