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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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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6月12日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中国证券报》发布了《关于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关于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在申购/赎回选择期结束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该日起正式生效,《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申购/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其持有的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默认结转为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现将具体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的结果

  2019年7月11日,基金管理人将申购/赎回选择期间投资者未赎回的原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统一变更登记为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完成变更登记后的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代码不变。

  自2019年7月12日(含)起,原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持有的本基金的份额情况。

  二、《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7月11日(含)起正式生效,《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基金的首个开放期为2019年7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7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进入首个开放期。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第二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二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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