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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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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14版)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9年7月8日(T-3日)9:30-15:00。截至2019年7月8日(T-3日)15:00,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24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6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33.42元/股-82.45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45,54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根据2019年7月4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中,全部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共有17家投资者管理的101家配售对象未提供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审核。以上投资者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24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167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33.42元/股-82.45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25,56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由晚至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7.43元/股(不含47.4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7.43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均为2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7月8日10:32:12,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予以剔除,共剔除214个配售对象,剔除明细请查阅“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以上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2,6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425,560万股的10.0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22家,配售对象为1,953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382,9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379.90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23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6.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9.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33.28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为14,593.78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46.23元/股,符合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18家投资者管理的615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46.23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20,01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2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338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62,93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60.84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止2019年7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9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9年7月8日,先健科技7月8日收盘价为人民币1.237元/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8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197.8147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60万股,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全部汇至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27.2617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8.18%,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差额32.7383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调整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40.7383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行数量的70.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32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3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472.7383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23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83,214.00万元,扣除约10,248.11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72,965.89万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19年7月1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9年7月1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9年7月12日(T+1日)在《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下转A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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