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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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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坚实有力
护航科创板平稳推出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本报记者 昝秀丽  

  

  7月9日,证监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座谈会,科创板发行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从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发布《意见》,积极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促进各方主体归位尽责,对于依法保障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实施,妥善处理试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市场秩序等具有重大意义。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意见》比较系统全面地规定了有关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司法保障措施,形成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体系。同时《意见》中“接地气”的司法裁判规则及司法举措对于科创板规则体系的实施落地极为关键。

  “一方面,充分尊重科创板上市公司构建与科创新特点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差异化表决安排;另一方面,针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司法落实措施,以实现对投资者的充分保护和科创板风险的有效控制。”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蒋瑞翔认为,《意见》的发布实施能够让真正有实力、有需求的高科技企业实现融资,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少峰指出,《意见》做到了充分尊重科创板规则体系及科创公司特点,例如要求审判中审查的信息披露文件包含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审核问询的每一项答复和公开承诺在内;(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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