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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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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33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徐正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部分质押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徐正军先生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正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202,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3%;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

  本次解除质押后,徐正军先生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08,202,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4.40%。

  3、截至本公告日,徐正军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徐正军先生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9年7月5日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徐正军先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3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19年07月08日(星期一)14:45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2)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7月0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07月07日15:00~2019年07月08日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309,910,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696%。

  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88,935,649股(现场2人回避表决,代表股份220,974,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2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8,384,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5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人,代表股份13,575,6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024,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1%。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07月0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延期实施暨调整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同意88,396,6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39%;反对53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的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297%;反对5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印希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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