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蓝光集团曾于2017年1月1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6,050,000股股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2019年7月8日,蓝光集团对上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进行了到期回购,并对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一)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1、原出质人名称: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解质时间:2019年7月8日
3、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6,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5%。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22,143,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6%,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936,324,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5.84%,占公司总股本的31.38%。
蓝光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9,642,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0%,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936,324,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2.91%,占公司总股本的31.38%。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