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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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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19-062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88.7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29%;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92%。

  2、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1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的相关授权,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5月10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8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8年7月10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

  7、2019年5月14日,快意电梯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5月14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3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9年5月14日,快意电梯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确定2019年5月14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同意以4.86元/股的价格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43.3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9、2019年6月6日,快意电梯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激励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由于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现有总股本341,137,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因此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P=P0-V=4.86-0.042=4.818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8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19年6月6日,快意电梯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11、2019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业绩考核为C、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19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3、2019年7月3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9年5月14日,授予的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7月5日。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8年7月11日,截至2019年7月1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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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18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334,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8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50元/股调整为4.433元/股。

  2、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拟激励对象刘嘉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刘嘉慧女士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不向其授予原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另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个别拟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1.70万股,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80人调整为23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937.44万股调整为749.74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由894.10万股调整为706.40万股,预留份额不变仍为43.34万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祝丽前、胡先平等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706.40万股调整为633.70万股,授予人数由236人调整为211人。

  3、公司2018年4月21日首次公告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序号261的姓名应由“马峰”更正为“马锋”,序号263的姓名应由“涂其冲”更正为“涂齐冲”。前述更正事项确为纠正工作人员笔误造成的错误,不存在人员变更的情况。

  4、2019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业绩考核为C、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1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1.50%,同时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341,137,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9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因此,回购价格为4.45元/股(P=P0×(1+1.50%×D÷365)=(4.433-0.042)×(1+1.50%×344÷365)=4.45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0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8.7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529%;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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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本期部分考核不达标、离职、死亡等原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92万股。

  2、激励对象中辛全忠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志民先生、霍海华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中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辛全忠先生、何志民先生和霍海华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共计6.25万股,剩余1.25万股计入高管锁定股。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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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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