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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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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新城控股”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7月8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新城控股”(代码:601155)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价格为25.21元/股。

  自2019年7月8日开始,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在“新城控股”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对其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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