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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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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三)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0.6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7.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4.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79.0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为28,236.45万元(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按剔除原则剔除之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17.50元/股的20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831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拟申购数量为1,399,67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为302.70倍。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本次初步询价中,5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43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7.50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86,40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2019年7月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11倍。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

  本次发行价格17.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7.89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112.02倍,但仍旧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68,000,000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06%(按四舍五入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为15.0591%),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51,554,411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10,2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268,685股,约占发行总量的10.6892%。其中:

  (1)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17.50元/股,本次发行规模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但不足人民币2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4.0000%,跟投数量为2,720,000股;

  (2)光峰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家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且配售数量不超过《实施办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股份数量的上限,即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家园1号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及《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协议》约定已于7月5日(T-3日)缴纳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款(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8000万元。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17.50元/股,家园1号认购的股份数量为4,548,685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6892%,未超过《实施办法》规定的上限。

  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则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49,171,315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97%;网上发行数量为11,560,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0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50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1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752.92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47.08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7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9年7月11日(T+1日)在《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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