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债转股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
为有效改善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公司拟引入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以“现金增资偿还债务”及/或“收购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阳动力”)及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前述三家公司合称“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拟向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本次交易的具体路径尚待最终确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与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发基金”)已就本次交易与公司签署了意向性协议。
因意向投资者国发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的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本次交易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目前交易各方对交易仅达成初步意向,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方案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申请复牌。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黎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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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公司目前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黎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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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动力目前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南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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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公司目前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国发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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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
四、交易方式
上市公司拟引入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以“现金增资偿还债务”及/或“收购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拟向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本次交易的具体路径尚待最终确认。
五、交易意向性文件
国发基金已与公司签署了意向性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引入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以“现金增资偿还债务”或“收购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及南方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标的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拟向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少数股权。
2.国发基金有意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参与本次交易,同意就本次交易的条件及具体交易金额与公司进行协商。
本次交易的细节将在停牌期间进一步协商确定。
六、风险提示
交易相关方目前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议论证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停牌申请
(二)意向性协议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