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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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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79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于2019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5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公司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出席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处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经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调整后的方案为: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处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经公司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由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取代。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处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19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80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中票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六)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七)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中票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处理本次中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中票发行的注册金额及发行期限;

  (二)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每次发行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修改每次实际发行的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安排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三)根据本次中票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中票发行的工作;

  (五)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六)办理与本次中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中票发行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本次中票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票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向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中期票据,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8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89)。

  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调整原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调整后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的相关事项,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四)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六)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七)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处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注册金额及发行期限;

  (二)根据市场条件及公司需要决定具体的发行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每次发行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修改每次实际发行的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安排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三)根据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工作;

  (五)处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六)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经公司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超短期融资券方案由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取代。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项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调整原经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超短期融资券方案。调整后的方案为: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82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申请发行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以最终发行期限为准;

  (四)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北金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六)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金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多次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八)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处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期限、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承销方式及发行条款等;

  (二)在公司发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过程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案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三)决定聘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必要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有关事宜;

  (四)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最终方案以北金所备案的方案为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事项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事项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北金所申请发行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我们认为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83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15:00至2019年7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7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上述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出席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当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22日9:30-12:0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忠游、岳青华

  联系电话:0851-86988177

  传真:0851-8698837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25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50081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40, 投票简称:中天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表:

  ■

  注:1. 每项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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