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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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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半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经营业绩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并计提股份支付费用1,946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与莘县人民政府签订莘县华统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拟与莘县人民政府签订莘县华统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莘县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在莘县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广信食品进行增资的资金将用于 “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来源于公司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已终止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闲置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系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置。因此公司从从严、审慎的角度出发,将此资金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存入湖州华统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根据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由于原募投项目“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并变更为广信食品“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定将此募集资金通过向广信食品增资的方式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信食品进行增资并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一年内可循环使用。

  一、 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为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购买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投资项目正常运作。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能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且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1号)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4,4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55元,募集资金总额29,256.69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3,233.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6,023.6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6,023.69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033.00万元,共计27,056.69万元已于2017年1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3号《验资报告》。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年7月24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278万元以1:1的方式增资投入到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食品”),用于其“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上述原募投项目“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终止后,该项目计划建设的工业用地除部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厂房等建设外,其余均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情况概述

  2019年5月9日,因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相关用地规划调整,以及为减少资产闲置损失,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全资子公司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华统”)将其闲置的部分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以4,92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关联方湖州吉成。2019年6月28日湖州华统收到上述转让款,并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后的1,255.42万元存入了湖州华统募集资金专户中,计划将该部分资金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由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具体由广信食品负责实施。因此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将由湖州华统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后,由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1,255.50万元(差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零头)以1:1的方式向广信食品增资,用于其“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信食品的注册资本将由4,278万元增加至5,533.5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如募集资金专户有剩余零头则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2019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广信食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标的公司情况说明

  (一)广信食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742002523K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河埠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王天星

  注册资本:4,278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7月12日

  营业期限:2001年7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猪、畜禽屠宰、销售;提供食品冷冻服务。

  股权结构:增资前注册资本为4,27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5,533.5万元,公司持有广信食品100%的股权。

  (二)广信食品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备注: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为了推进广信食品屠宰项目建设,扩大生猪屠宰经营规模,推动公司战略性发展。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广信食品的资金实力,加快其业务发展,从而拓宽公司的业务区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增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广信食品的增资有利于推进 “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信食品进行增资并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广信食品进行增资的资金将用于 “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来源于公司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已终止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闲置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系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置。因此公司从从严、审慎的角度出发,将此资金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存入湖州华统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根据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由于原募投项目“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并变更为广信食品“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定将此募集资金通过向广信食品增资的方式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信食品进行增资并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通过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莘县人民政府签订莘县华统生猪

  屠宰加工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省莘县人民政府友好协商,2019年7月8日双方签订了《莘县华统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公司在莘县投资建设生猪屠宰加工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人民币。具体由公司在莘县设立的子公司负责实施、开发及运营。

  2、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莘县人民政府签订莘县华统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与山东省莘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建设生猪屠宰加工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对方为山东省莘县人民政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莘县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建成年屠宰加工生猪30万头屠宰加工厂,需工业土地 50亩。乙方在莘县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公司”),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由项目实施公司负责实施、开发、运营。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项目总投资约一亿人民币。在整个项目建设所需土地全部完成招拍挂并具备开工条件及其他相关政策落实后12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屠宰加工生猪30万头,实行猪肉产品全县范围配送。

  2、甲方负责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莘县范围内出让50亩工业用地用于乙方建设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3、甲方应在项目出让用地前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及土地平整的“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及土地平整)工作,使其满足开工建设条件;在项目竣工前完成“八通一平”条件,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排污、排水、宽带及土地平整。甲方负责按照乙方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将“八通一平”配套设施贯通至项目实施公司厂界,项目实施公司厂界内的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项目实施公司承担。

  4、甲方保证乙方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建成后两个月内,落实项目实施公司取得所有合法经营资质(生猪定点屠宰场A证未取得前,允许项目实施公司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场B证资质生产)。

  5、甲方将本项目列入菜篮子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实施公司免交项目开工建设等县级财政收取的相关费用。项目实施公司在开工建设之日起三年内,对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税给予减免,未减免的部分通过财政补贴或扶持资金的方式在当年给予全额返还。

  6、甲方保证项目实施公司投产两个月后在全县范围内每日生猪产品配送量不少于600头,每少一头由甲方给予项目实施公司50元/头的补贴,补贴金额每半年兑现一次(或甲方对项目实施公司生猪产品配送按照5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每半年兑现一次),补贴期为五年。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协议约定如期依法出让项目宗地的,因此造成乙方或项目实施公司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项目实施公司受让意向宗地后,甲方如不能按协议约定给合作项目提供开工条件或投产条件的,乙方有权相应顺延开工建设及竣工投产时间,因此造成乙方或项目实施公司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甲方原因或违约行为造成乙方项目搁置、延误或影响项目投产,因此造成乙方或项目实施公司损失的,由甲方不低于乙方投资金额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项目实施公司不能按本协议履约的,经双方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或本项目不能通过环评、能评的,经整改仍未能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如因甲方事先违约或其他非乙方及项目实施公司原因导致的除外。

  (四)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并经乙方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扩大公司生猪屠宰经营规模,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公司战略性发展。本次投资协议书的签订及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通过本次投资有利于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拓宽公司业务区域范围,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存在经营和管理经验不足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风险控制的管理,及时控制风险;公司将引进具备专业知识以及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端人才,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进健康、稳定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莘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莘县华统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莘县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2019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莘县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在山东省莘县设立全资子公司莘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县华统”)(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莘县华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公司100%持股。

  2、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莘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山东省莘县

  5、经营范围:生猪采购;生鲜猪肉采购、销售;畜禽屠宰加工、销售。

  6、营业期限:20年

  7、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有莘县华统100%的股权。

  以上各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扩大公司生猪屠宰经营规模,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公司战略性发展。公司本次在莘县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会增加公司的财务合并范围。通过本次投资有利于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拓宽公司业务区域范围,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存在经营和管理经验不足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风险控制的管理,及时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将引进具备专业知识以及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端人才,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进子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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