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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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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3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中宝控股同意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办理授信期限为一年期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为贝特瑞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办理授信期限为一年期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币种、金额、 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8月7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1、2、3、4、5、6栋、7栋A、7栋B、8栋

  4、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5、注册资本:人民币43,524.99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7、贝特瑞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贝特瑞77.0428%的股份,岳敏、贺雪琴等其他少数股东合计持有贝特瑞22.9572%的股份。经自查,未发现贝特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宝控股为贝特瑞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办理授信期限为一年期,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宝控股为贝特瑞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办理授信期限为一年期,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额度内的综合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中宝控股股东会意见

  中宝控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有关为贝特瑞担保的事项,贝特瑞申请上述融资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中宝控股、贝特瑞均为中国宝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中宝控股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贝特瑞的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的利益,因此同意为贝特瑞提供担保。

  贝特瑞股东岳敏、贺雪琴、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曾广胜、贺德华、黄映芳、杨红强、孔东亮、王培初、黄友元、任建国同意对贝特瑞分别在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办理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滞纳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以及中宝控股为实现对债务人的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款项的9.2047%向中宝控股提供反担保,各反担保人按约定的反担保金额范围内向中宝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中宝控股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中宝控股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中宝控股未发生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中宝控股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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